作者:
大林慈濟醫院 林柏豪 放射師
在每一次體外照射治療中,放射線均會穿過治療區域的皮膚,皮膚細胞會因此受到損傷。而放射腫瘤醫師,會審慎評估,使放射治療後的皮膚反應減輕至最低。若治療期間發生皮膚反應,不需過度擔心,請告知您的主治醫師,醫師會對您的皮膚進行妥善的照護。
但下面四種病患對放射線的皮膚反應可能較一般病患來得嚴重:
1.接受高劑量放射治療的病人
2.接受多次化學治療藥物注射的病人
3.蛋白質營養不良的病人
4.皮膚體質較特異的病人
以下對放射線治療較為敏感的皮膚
包括:
1.易受磨擦的皮膚表面: 如乳房、臀部間、腋下、鼠蹊部及會陰。
2.平滑且薄的皮膚: 臉、腋下、鼠蹊及會陰。
3.血液供應不良的皮膚: 手背、足尖或足底、骨或軟骨之上。
4.遭手術或外傷傷害的皮膚。
5.發炎或受到感染的皮膚。
放射線治療部位之皮膚反應是漸進性的,依放射線劑量與次數而有不同的程度。
ㄧ般而言:
♦3-4週會皮膚紅、熱、癢。
♦5-6週脫屑。
♦色素沉著。
♦治療停止後皮膚會逐漸恢復。
照護:
1.避免緊身或粗糙之衣物,如:胸罩、腰帶、硬衣領或領帶、項鍊、厚棉衣及毛衣。最好穿著棉質鬆軟及通風的衣物。
2.小心清潔治療部位皮膚:以清水清洗,必要時使用中性肥皂,洗後以柔軟毛巾小心拭乾,記住不要將治療部位之記號洗掉, 線條不清晰時請告知技術人員補畫,不可自行補畫。
3.皮膚癢時,可以輕拍,不可用指甲抓避免破皮,有破皮時不可自行拉扯患部、覆蓋紗布或塗抹藥膏,只能使用醫師開立之藥物,但治療前兩小時需將藥膏清洗乾淨。
4.治療部位請勿暴露於陽光、強風或極冷、極熱空氣下,外出時應以大傘或帽及衣物來遮陽保護。
5.治療完後,可讓記號自然脫落,避免因自行撕去記號而導致皮膚過度刺激或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