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同仁 日安:
IRB研究案送審時須先繳交審查費用,但有些計畫案經費遇到跨年度核銷問題,如遇此問題,送件後可通知本會並至本會先簽署切結書,讓案件先行審查,如果送審文件齊全,本會即可先出具送審證明函,但至遲須於隔年1月10日前至醫院財務室完成繳費,並將收據影本繳回本會,審查完成後,本會才會核發審查結果證明文件(審查通過或不通過)。
若主持人未依期限內(隔年1月10日前)繳交該案審查費用,本會有權執行以下處置:
1.該案件予以撤銷;
2.不接受該位主持人擔任計畫主持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之新案審查。
但主持人之後若有完成費用補繳,將可終止上段第2項處置,開始接受主持人新案,然第1項處置(撤銷原案件)已無法回復。
依據研究倫理委員會108年第六次大會決議,自公告即日起,適用所有新案件。感恩!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會助理-吳季玲/彭麗玲(分機5908)
研究倫理委員會 敬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