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婦科細胞病理抹片
1.1採樣應注意事項
1.1.1採檢前,請先將玻片標示受檢者姓名和病歷號,不可等採檢塗抹後才標示,因易形成乾片,而造成固定不良。
1.1.2抹片檢查單左邊,1-23項基本資料,請填寫清楚,以利資料建檔及診斷。
1.1.3做抹片所有器具,必須保持乾燥,絕不能沾到水分,影響固定。
1.1.4抹片請盡量塗抹得很薄,最好薄到只有單層細胞,這樣才能清楚地辨別細胞的形態,以利於診斷,若太厚,細胞重疊,染色效果不好,影響判讀。
1.1.5採樣時,請先做抹片,然後才做內診,避免手套上的滑石粉滲入抹片,影響診斷。
1.1.6月經期間不宜採檢,因太多血液,影響固定及判讀最好在月經結束十天後再採樣。
1.1.7產後至少等第一次月經結束十天後再採樣。
1.2 採樣工具
1.2.1木片棒 (Ayre spatula): 因造價低,為臺灣最常用之採樣工具,缺點是木質較硬,難吻和子宮頸外口之採集區域。
1.2.2子宮頸刷(Cervical brush):為掃把狀之採樣工具,中間之偏"毛"較長, 可插入子宮頸外口,做為旋轉之軸心,為目前較理想之採樣工具。
1.2.3棉花棒不適於細胞抹片之採樣,因棉花纖維之吸水性強,細胞乾得很快,易引起固定不良。吸進棉花球中之細胞也不易被擠出至玻片上,致使抹片上之細胞量過少,且棉花質地太軟不易括取細胞。使用棉花棒採樣將嚴重影響細胞抹片檢驗之品質,故不建議使用。
1.3婦科抹片子宮頸癌之好發部位:
1.3.1 麟狀上皮癌,95%發生在外頸部及內頸部之交界處。
1.3.2 腺癌之好發部位是內頸之柱狀細胞,因此取樣須包含內外頸細胞,根據 The Bethesda System (TBS)的要求,每片抹片的細胞需至少 8000個扁平上皮細胞,始為足夠的細胞量(約塗抹滿2/3以上的玻片面積才能達到基本要求)。
1.3.3因子宮頸癌及其癌前病變好發於 transitional zone,因此採樣應包含或集中在此部位。年紀稍大之病人,此部位內縮,可能需要借助於cervical brush等特殊採樣工具。
1.3.4子宮頸抹片不是子宮內膜癌之良好篩檢檢驗,如疑有子宮內膜病變時,可另以手術採檢子宮內膜組織做外科病理切片檢查。
1.4 檢體製成抹片後
1.4.1 95%酒精固定:須立即放入95%酒精固定,固定時間至少30分鐘以上。之後取出風乾,放置於放抹片之厚紙板Holder或塑膠盒,盡速送本科檢驗。
1.4.2噴霧式固定液:玻片水平拿著,固定液噴嘴離玻片15
1.4.3固定後之抹片應避免和化學物或其蒸氣接觸,尤其是福馬林,會影響細胞型態干擾抹片之判讀。
1.4.4 採檢後的玻片於固定後,若未能及時送至解剖病理科,可先冷藏於4。C 冰箱。
II.本科接受與拒收樣本之準則
一. 本科不接受口頭申請檢驗。
二. 依規定送檢之申請單及其檢體,本科一律接受,惟下列情況之申請單及其檢體,
本科將以退件處理,必要時並以電話告知送檢單位
1. 退件標準
1.1 有檢體瓶,但無申請單。
1.2 有申請單,但無檢體瓶。
1.3 申請單項目與檢體不符。
1.4 檢體未標示姓名或病歷號。
1.5 申請單資料填寫不正確或不足。
1.6 無批價或批價項目不同者,退件處理, 但下列兩類狀況除外:
1.7 檢體或申請單未標示清楚: 如部位、來源、方法...等。
1.8 外科病理檢體瓶或檢體袋上無安全防護標籤。
1.9 標本瓶內無檢體。
1.10 若尿液、痰檢查三套,則一天本科只收一套,一天內超過一套者,退件處理。
1.11 其他不符收件標準情況者。
III. 完成檢驗申請單之說明
一. 檢體及申請單送達本科簽收後之次日起四個工作天內本科完成檢驗發出報告。
二. 少數複雜個案(約占1~2%)需要較長檢驗時間,如有需要瞭解初步報告者請電5732查詢。
IV. 申請檢驗與檢驗結果解釋的臨床建議的可獲性
本科報告對臨床有需特別建議者,皆會在病理報告中敘明,若臨床同仁對本科報告
內容需要更多諮詢時,可逕電報告主治醫師(5728,5733)或主任(5725)洽詢。
V. 實驗室保護個人資訊之政策
本實驗室作業依個資法規定,保護所有檢驗之個人及相關資訊。
VI. 抱怨實驗室的程序
相關人員若對本實驗室有任何之建議及指教,可經由下列管道反應
一. 本科分機:5732
二. 本院社工室意見箱。
三. 本院院長室意見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