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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抗病毒藥 Q&A

作者: 
CDC

Q 流感疫苗跟流感抗病毒藥有什麼不同?
A 流感疫苗通常用來預防流感發生,可以刺激人體產生抗體對抗病毒,使人體免於受到流感病毒的感染,保護力約可維持1年;而流感抗病毒藥物是用來治療或預防流感病毒,服用後可以減輕症狀及縮短病程,減少併發症與預防感染等,一但停止服藥後即不產生預防效果,因此兩者於原理與作用皆有不同。

Q 打過流感疫苗還可以服用流感抗病毒藥劑嗎?
A 可以,流感抗病毒藥劑效果不會影響流感疫苗產生之抗體。

Q 什麼是流感抗病毒藥劑?公費藥劑有哪些?
A 流感抗病毒藥劑是一種可以預防或治療流感病毒感染的藥品。目前政府供應使用的流感抗病毒藥劑口服或吸入藥為克流感®(Tamiflu®)及瑞樂沙™(Relenza™),均為新成分之神經胺酸酶抑制劑,可有效抑制流感病毒的擴散,並可同時治療A及B型流感,較不易產生抗藥性;注射藥為Rapiacta®可治療嚴重致無法服藥之A及B型流感感染患者。

Q 什麼條件下可以使用政府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
A 目前對於抗病毒藥物的使用,已開放「群聚感染事件(由傳染病醫療網各區指揮官、副指揮官認定)」、「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H5N1流感調查病例」、「具重大傷病或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伴隨危險徵兆」與「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及經醫師評估需及時服藥之孕婦,都可使用疾病管制局提供之公費抗病毒藥劑;惟醫師仍可依臨床判斷,若其他病患有用藥之必要時,在對病患充分說明後,開立「自費」抗病毒藥劑或給予症狀治療藥物之支持性療法(自99年9月20日起增列)。

Q 抗病毒藥劑什麼時候投藥最好?需要很長的療程嗎?
A 在流感症狀開始後48小時內服用藥物效果最好,所以,當出現發燒、喉嚨痛、咳嗽、肌肉酸痛、頭痛等症狀時,應儘速就醫;若為流感重症病患或出現危險徵兆者,即使症狀出現時間已經超過48小時,還是可以服用。應依醫師指示服用藥物,通常一個療程劑量為每日投藥2次,連續投藥5日,停藥後即不具預防及治療效果,故仍有再次患病而需服藥之可能。

Q 一般類流感也需要服用流感抗病毒藥劑嗎?
A 由於引起類流感症狀之病原體很多,流感抗病毒藥劑僅能治療流感病毒引起之感染症狀,因此須經由醫師診療確立病情後,再依指示服藥。

Q 我需不需要於流感流行季時,自行購買或囤積流感抗病毒藥物?
A 不建議。流感抗病毒藥劑為處方用藥,需經醫師評估後使用,若毫無節制的使用抗病毒藥物,有可能產生抗藥性的病毒株,延誤就醫時機。

Q 懷孕期間服用流感抗病毒藥物安全嗎?
A 對於孕婦而言,流感可能會引發嚴重的併發症,甚至死亡,服用流感抗病毒藥物可以幫助降低這些嚴重的後果。目前沒有任何研究認為孕婦服用抗病毒藥物會對自己或其胎兒有害,在相關之懷孕的動物研究中也沒有顯示出任何問題。建議孕婦應在醫師建議下,服用流感抗病毒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