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系統性紅斑性狼瘡是常見自體免疫性疾病可以影響身體多個系統。免疫反應原本的功能是抵抗細菌和病毒的入侵,可是紅斑性狼瘡病患的身體產生過量不正常的自體免疫反應,對自己的體內組織產生破壞作用,最典型的是病人體內會出現很多自體抗體(autoantibodies)引起immune complex沉積。而SLE是全身性自體免疫疾病的原型,因為狼瘡病發時,病者身體內幾乎所有的器官和組織,都有可能受這些不正常的免疫反應攻擊而受到損害,較常受影響的包括皮膚、關節和腎臟,常見的病徵包括水腫、發燒、關節腫痛及發炎、脫髮、皮膚出現紅斑或紅點。狼瘡引發的腎炎可輕可重,嚴重的可引致急性腎衰竭,甚至可能需要洗腎。而若是影響到腦部,可能引致精神病、痙攣或腦血管栓塞等。因此住院醫師應該要好好了解紅斑性狼瘡的診斷及治療,如此對其他自體免疫性疾病就可以很快熟悉。系統性紅斑狼瘡是一個病情反覆的慢性疾病;一旦病發而不得到及時的治療,可能會導致生命危險。反之,若能得到適當治療,加上現今狼瘡的醫療效果甚佳,病情不難受到控制;部份人甚至完全不再有復發的徵象。
症狀
病因
檢查與診斷
診斷
目前醫師診斷全身性紅斑性狼瘡,主要是採用美國風濕病公會於1982年修訂公佈的11項要點做為診斷依據。這11項診斷要件如下:
1.臉頰紅斑,即蝴蝶斑。
2.圓盤狀紅斑狼瘡。
3.光敏感,曬太陽後,皮膚出現異於常人之嚴重反應。
4.口腔或咽喉潰瘍。
5.關節炎。
6.漿膜炎:包括心包膜炎或肋膜炎。
7.腎病變:每日尿蛋白總量超過0.5公克或尿液檢查出現細胞性圓柱體。
8.神經精神病變:抽搐或精神異常。
9.血液病變:如溶血性貧血、白血球偏低(少於4000/單位)、淋巴球偏低(少於1500/單位),或血小板偏低(少於100000/單位)等。
10.免疫系統病變:(1)抗去氧核醣酸抗體(Anti-ds DNA)陽性或(2)抗史密斯抗體(Anti-Sm Ab)陽性或(3)梅毒血清檢查(VDRL)偽陽性反應或抗磷脂質抗體陽性。
11.抗核抗體(ANA)陽性反應。
如符合上述11項要件的四項或四項以上,便可以確定診斷為全身性紅斑性狼瘡。但有些患者出現的症狀不足四項,此時是否需投藥治療,則視侵犯器官及病況的嚴重度而定。但是這些診斷的要件主要是為研究用,只是對紅斑性狼瘡這個臨床上變化多端的疾病提供一個比較一致的診斷標準,在臨床其實仍然是依照個別病人的各種症狀去做鑑別診斷,得到全身性紅斑性狼瘡的診斷,千萬不可只是以湊足四項要件就是全身性紅斑性狼瘡。
治療
全身性紅斑狼瘡是一個長期慢性的疾病,醫師通常會為患者擬定一個長期的治療計劃,以期能控制病情,又能儘量減少藥物帶來的副作用及病情帶來的後遺症。
治療成功與否,除了醫護團隊的合作外,患者能充份了解自己的病情、規則服藥,並儘量減少生活中使病況惡化的誘發因子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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