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院衛生署民國99年5月25日更新的死亡統計資料:統計至民國97年,口腔癌為癌症死亡的第6位(民國75年時為第11位),
死亡年齡 70 - 74歲口腔癌佔33.6%死亡年齡75-79歲口腔癌佔40.2%死亡年齡80-84歲口腔癌佔33.6%
口腔癌:
口腔癌:
1.扁平上皮細胞癌,鱗狀上皮細胞癌發生率最高。可出現在口腔任何部位,包括唇、舌、上下齒齦、頰黏膜,硬軟顎及顎骨。
2.男性癌症排名第五名。
3.嚼食檳榔、抽癌、喝酒皆有,比一般人高128倍機率得口腔癌。
4.95%口腔癌病患有嚼食檳榔習慣。
5.嚼食檳榔造成整個口腔破壞。
(一) 口腔癌的成因 長期慢性刺激是口腔癌發生的重要原因如:
1. 嚼食檳榔最常見
2. 吸菸
3. 喝酒
4. 口腔衛生不良
5. 尖銳的蛀牙、殘存牙根、不適當的假牙
6. 過度的陽光照射(唇癌)
7. 長期營養不良
(二) 口腔癌早期症狀
1.口腔粘膜顏色發生變化: 如變白、紅、褐或黑,且無法抹去。
2.潰瘍: 超過二週以上尚未癒合的口腔粘膜潰瘍。
3.腫塊:口內或頸部任何部位有不明原因之腫塊(觸摸時不一定有疼痛感)。
4.舌頭活動性受到限制,或舌頭半側沒有知覺、麻木,皆應儘早查明原因。
5. 顎骨與牙齒: 顎骨局部性腫大導致臉部左右不對稱,有時合併知覺異常(如下唇麻木感 ),或牙齒動搖等症狀。
(三) 口腔癌之診斷方法
最重要的診斷方法便是病理切片檢查,此檢查不會造成癌症的擴散或惡 化。如此才能早期診斷,正確治療提高治癒機會。
(四) 口腔癌之治療方法
1. 第一、二期:口腔癌之治療仍以手術治療為主,切除腫瘤及頸部淋巴結, 避免轉移。
2.第三、四期:晚期口腔癌患者通常採取手術、輔助化學藥物治療與放射性治療之合併療法,另外無法手術及預後不良的末期口腔癌 只能接受化學藥物或放射性治療。
(五) 口腔癌的存活機會 只要接受適當的治療,早期口腔癌3年的存活率可達80﹪,5年的存活率可達60﹪,若是晚期(第三、四期)則存活率降至50﹪以下。口腔癌的復發大都在3年內,80﹪會出現在原來的位置或頸部,20﹪則可能轉移到其他部位。
(六) 口腔癌的預防
1. 避免抽煙、檳榔、酒等長期對唇、舌和口腔粘膜的刺激。
2. 避免長期食用太熱或太辣的食物。
3. 如果有不正的牙齒或假牙,對周圍組織產生磨擦,請牙醫師矯正。
4. 口腔內發現有任何腫塊贅肉、脫皮落屑或顏色改變,超過兩星期未痊癒就應該就醫。
5. 每半年給牙醫師作口腔健康檢查一次。
6. 避免長期直接曝露於強烈的陽光下。必要時,戴帽子或是塗抹含有防曬成分的唇膏。
7. 食物營養要均衡,有時營養素缺乏所造成的口腔粘膜變化,也可能誘發癌病。
參考資料:
行政院衛生署(2010,5月25日)‧97年度衛生統計動向死因統計結果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