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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腦中風

 

中風是一種發生率相當高的疾病,而且是個可怕的劊子手。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的統計,最近十年來台灣的十大死因,腦中風一直高居前二位。腦中風大部分的生還者常會遺留的身體殘障,造成個人、家庭、社會、國家極大的問題。

  1. 何謂腦中風:腦中風是指突發性的腦缺血或出血,常遺留局部神經機能障礙。如單側肢體無力、感覺喪失、顏面麻痺及言語障礙。腦中風通常是突發的,而且在很短時間內病情就會到達顛峰。若病情能穩住就會慢慢有所進步,不致惡化下去。

  2. 腦中風的流行病學:腦中風的發生率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步步高升,佔總死亡人數的百分之十交點八,幾乎每六名死亡者中便有一人是死於腦中風。中風的發生率與年齡成正比,一般而言,超過五十歲以上,發生率就升高,其中以每年十一月至翌年二月間的發生率最高。據估計,腦中風的生還者只有十分之一可以恢復工作,十分之四有輕度殘障,但還可以自理起居飲食,另十分之四有嚴重後遺症需人照料,剩下的十分之一可能需要終生住在醫院。

  3. 腦中風的原因:高血壓是長期性的疾病,血壓忽高忽低均可能引起腦出血和腦缺血。血脂肪過高,使動脈發生粥狀硬化、失去彈性,血流易凝固,形成血栓,引起腦中風。其他如糖尿病、肥胖、菸酒、心臟病等等,也都是可能的原因。

  4. 腦中風的處理:腦中風是一種突發而變化多端的疾病。原則上,發病後應儘速送到醫院接受治療,若病人陷入昏迷或呼吸變得不規則,最好由救護車護送。如果病人衣物束縛頸部或胸部,要立刻鬆開。若病人裝有假牙,也要取出。病人應盡量維持在側臥或將頸部轉向一側。若病人有抽搐現象,用軟枕保護病人,不可強力按住抽動中的肢體。

  5. 腦中風的後遺症:腦中風患者因腦部損傷的部位和範圍各有不同,出現的症狀相當複雜。有如下許多的後遺症:運動障礙、感覺障礙、語言障礙、嘴歪眼斜、肢體痙攣、癲癇、大小便失禁、關節僵硬、褥瘡。

  6. 腦中風的復健:復健是利用各種治療與訓練,幫助病人儘量發揮剩餘的功能,重新過正常的生活。病人發病之後,要逐步訓練,加強功能,使其能夠步行,日常生活獨立,在這個過程中,病人和家屬都要有耐心,去克服困難。病人出院以後,家屬應鼓勵病人儘量獨立,不可整日臥床,由家人照料一切。病人在能力範圍之內,不要依賴別人,才是正確積極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