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倫理守則

大林慈濟醫院護理人員倫理守則: 

秉持醫學倫理五原則:
  • 自主原則
  • 行善原則
  • 保密原則
  • 不傷害原則
  • 正義原則
我願意遵守下列守則:
  1. 「視病如親」:我能實踐佛陀「慈、悲、喜、捨」之精神,為需要幫助的人服務,以溫柔 親切的態度對待每一位病人、家屬。
  2. 「眾生平等」:我能尊重每位病人,不分性別、種族、年齡、宗教 及社經地位,提供公平且專業、 人性化的最高品質護理照護服務,並隨時維護病人隱私。
  3. 「全人照護」:秉持「守護生命 的磐石」之理念,我願意在任何 情況下,致力保護病人免受傷害。提供醫療照護服務,事先給予 清楚的說明解釋,協助病人及家屬參與醫療活動,經其同意後才 執行。
  4. 「團隊醫療」:我願意實踐「合心、和氣、互愛、協力」四合一精神,與醫療團隊其他同仁維持良好合作關係,相互尊重、齊心協力,以謀求病人最大的福祉。
  5. 「持恆守志」:絕不因承辦、執行業務關係收受任何賄賂、饋贈、邀宴,也不利用職務上機會,向民眾銷售任何物品;倘發現同仁有不法、違反道德或損及病人權益行為時,我能「直心」勸諫,或上報主管,做適當處理,以確保病人的權益。
  6. 「尊重生命」:我能尊重每個人的人性尊嚴、價值觀、宗教信仰及風俗習慣;面對即將往生病人,我能隨順因緣,幫助他安詳且尊嚴地死亡。
  7. 「拔苦予樂」:我能效法白衣大士慈心悲願,致力完成護理工作,促進民眾之健康、預防疾病,減輕病人身、心、靈之痛苦。
  8. 「拔苦予樂」:我能以持續向上學習的心,主動參與院內外各類護理專業活動,精進護理專業智能及人文素養,並用心傳承作為後進的角色模範。

Share this